股权投资人的投资思维框架

日期:2017-01-29 来源:佚名

2、法人或自然人持有非上市公司股权

持有非上市公司股权的法人或自然人在该地注册成立以法人股东或自然人为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企业,法人或自然人与有限合伙企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原始价将股权转让给有限合伙企业,再通过合伙企业与原定转让对象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原定的实际价格转让股权。转让完成后,合伙企业按转让收入的相关税率纳税,总税负不超过10%。

3、金融理财服务

金融理财服务企业在该地区注册成立有限合伙企业,以合伙企业名义向特定对象发行金融理财产品或投资基金,理财产品或基金购买人为有限合伙人。资金筹集到位后,由专业投资理财管理企业进行管理和运作,年度获得收益并进行清算分配后,按合伙企业投资和经营收益纳税。合计税负不超过10%。


五、案例解析

案例一

企业概况:A公司为江苏一有限公司形式的投资集团公司,通过资产重组并购的形式持有广西XXX上市公司3860万股,按现行市价计算,市值55391万元,公司已办理迁移手续,计划在迁入地分期分批减持。

缴税情况:假设原始成本为市值的15%。A公司如在原注册地减持,缴纳税收,税负为:企业所得税55391X85%X25%=11770.5875万元,股东分红个人所得税(55391X85%-11770.5875)X20%=7062.3525万元,合计税负18832.94万元。

税负比较:迁移至地方,并在当地减持,假设核定税负为9.49%,合计税负4468万元。两地比较,节约税额14364.94万元。

案例二

企业概况:A公司为一北京有限合伙制形式的投资管理公司,持有江苏XXX上市公司股权,市值21350.26万元,公司迁入该地方,5月份分批减持股权。

缴税情况:假设原始成本为市值的15%。A公司股权减持完毕后,按照当地地税部门规定,假设核定9.49%申报纳税。实际缴纳税款21350.26*0.85*9.49%=1722.22万元。

税负比较:A公司如在北京减持股权,按北京地税部门规定,合伙制企业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1350.26X85%X20%=3629.5442万元,两地比较,节约税额1907.3254万元


六、风险控制

1、政策层面:通过核定征收的政策给予部分企业低税收,核定征收是税法规定的征收方式之一,地方税务部门可以根据企业具体情况进行核定,这种税收优惠有法律保障。和西藏新疆等地税收返还优惠思路不同,该政策是交税时就享受了低税率,也减少了优惠返还不能及时到位的风险。

2、协议层面:在确定意向后可与当地签订投资保障协议,约定综合税负水平等内容,确保享受该优惠政策。

3、操作层面:地方政府不像新疆西藏高调宣传营销客户致使产生政策被叫停的风险,而是尽量避免扩大宣传,采取低调实施、圈内推广的态度,增强了政策的保护性。

4、应急层面:相对于法律,政策具有不稳定性,假设国税总局叫停,最差也就是按全国统一标准申报纳税。并且若政策有变动,地方能第一时间反馈至客户并谋划探讨其他合法合理的筹划途径,同时承诺按当地最优惠政策给予补贴,如果客户有更好的选择,该地区也会全力支持企业迁出工作,为客户提供退路,确保客户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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