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软件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错归为非经常性损益的;
(4)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期初数余额搞错了;
(5)会计师还有分所出审计报告的:律师的法律意见书可以由分所出报告,但会计师的审计报告必须由总所出具;
(6)财务指标不能遗漏,计算应参照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与主板、创业板一致;
(7)没有按照公司实际业务特点披露会计政策,大多数还是照搬会计附注;仔细看看审计报告的附注;
(8)大额、账龄较长的准备金及相应的内部制度需要作出解释;
(9)收入确认应该夯实,特别是完工百分比法等一些特殊型业务;
7、改制:不倡导由主办券商营业部对拟挂牌企业进行改制,一旦出现问题将不可逆;营业部可以发挥自己的优势,进行承揽等工作;
8、尽调要留痕,下一步可能抽查(按照尽调底稿目录查),目前已报的材料都留档了,小到标点符号;听说有的项目15天就完成尽调了,主办券商还是尽量做细,提高尽调质量,提升执业水平,以后反馈意见可能没那么细,可能就一句话“拿回去重做”,已经有一单是这样的,目前是口头,如果落实到书面上就严重了;尽调中如果做不到的可以向我们反映;
9、材料申报、审查期间可以定向融资:材料申报期间可以定向融资,主办券商、企业可以凭《验资报告》在挂牌时去中证登公司办理股份登记,不用等工商登记完毕;
未来股转系统可能在网站上单独设融资服务专区,披露申报企业融资意向供投资者自己选择,以更好地为挂牌企业服务;
10、定向融资的募投不做强制性的披露,不对募投项目进行审查;
11、文件制作:
(1)信息披露的文件不用全部扫描,签字盖章页扫描,其他的部分电子版就可以;不鼓励用大夹子,现在已经挂牌的企业原先复印件可以取回去,中小司这边没地搁,把审核人员的桌面也清理一下;
(2)材料尽量在符合规定条件下,简化披露;目前转让说明书平均大约133页,最长200页的,少的有79页的;
12、各券商最好建立联系人和内部沟通机制,实现信息共享,有什么问题统一发给我们,不要同一个券商不同人员多次就同一个问题询问;
挂牌公司的后续监管
市场发展部:主要负责股转系统的推广,主要跟各地金融办、园区、政府部门沟通、交流比较多;
挂牌业务部:负责公开转让挂牌申请材料的审查等;
交易监察部:负责所有挂牌公司的交易监管;
信息服务部:日后待信息系统平移到北京跟券商打交道会比较多,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披露等,目前还是在深圳信息公司;
公司业务部:除了交易监察之外,挂牌公司的日常督导都在这个部门;
(一)基本原则
1、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
2、准确——不存在误导性陈述;
3、完整——不存在重大遗漏;
4、及时——完整报告、临时报告;
5、公平;
(二)主要特点
1、券商事前审查,股转系统事后审查;(电子化、模块化监管)
低级错误较多:e.g有的报上来的年报报表不平,还有空白的;股转系统写成转股系统的,想可转债想疯了,事后可以改,但是必须有痕替换;目前,中小司正在做电子化报送的系统,进行电子化监控,估计在明年初,会有一个阵痛的过程;
2、遵循重要性原则(自愿披露):目前由于股转系统大多为中小微企业,信息披露遵循重要性原则,强制性的详细信息披露不适合;比如,不需要披露季报;公司更换地址竟然不进行披露。
3、引入豁免披露:但不要过度;
4、禁止无痕替换:对于出现的错误将计入行为档案,目前股转系统对于券商、会计师出现的一些材料问题均已记录在档案,有一张大表格,每天更新。
(三)实务操作
1、基本原则:
(1)基本思路:系统梳理披露逻辑,突出重点,模块化展示;以后对于财务报表数字出现低级错误,如资产负债表两边不平、财务指标的计算错误等,系统会自动报警,所以希望主办券商、会计师、挂牌公司认真对待;
(2)自主披露:凡公司认为对投资者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不论制度是否明确规定,都应自主披露;
(3)风险警示: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OR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时,将对其股票实行风险警示;
(4)关联交易:分为日常性和偶发性进行披露;对经常性关联交易通过一次性披露清楚年度预计和执行情况提高效率,对偶发性关联交易则提高披露要求,经股东大会审议发布临时公告说明资金结算情况及该交易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2、格式重点要求:
(1)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未来展望部分:不披露也可以;但若披露下一年度经营计划,则必须完整披露行业趋势、战略规划、经营目标和不确定性因素分析;
(2)风险因素——尽可能采用定量分析
(3)重要事项——临时公告相当于快照展示,对于同一事项,每次披露进展即可;鸡毛蒜皮的事不要披露了,可以援引临时公告;
(4)董监高——股转系统要求披露完整的职业经历;
3、年报
披露时间过于集中,4月底比较密集;希望大家尽量安排好时间,不要出错修改的时间都没有;
4、年报中经常出现财务方面问题:
(1)资产≠负债+权益;
(2)明细项加总≠合计数;
(3)附注与财务报表数字不一致;
(4)遗漏财务报表;
(5)非经常性损益计算错误;
(6)改变收入确认方式或调整前期收入、跨期收入合同处理、系统集成业务、建造合同;
(7)调整坏账准备;
(8)所得税调整;
(9)大面积修改财务数据;
(10)修改2011年数据而未披露前期差错更正;
5、半年报
可以不审计,但要标明“未经审计”字样;
6、临时公告
比较期间数据变动幅度达30%以上,或占公司报表日资产总额5%或报告期利润10%以上的,应说明该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变动原因。
——并购重组
关于挂牌公司的并购重组的相关规定和披露要求目前正在会里审批,如果时间允许,尽量往后推一下,如果实在要做,股转系统也可以做,但要提前跟我们沟通。
——定向发行
目前仅能进行豁免情形的定向发行,但其他相应制度将会适时推出,未来可以发行债券、优先股及其他融资品种;
1、定向发行的制度优势:
(1)制度宗旨:小额、快速、灵活;
(2)发行条件:不设财务指标;
(3)限售安排:新增股份不强制限售;
(4)发行间隔:每次发行之间没有强制时间间隔;
(5)信息披露:不强制披露募集资金用途、盈利预测等信息;
(6)发行定价:市场化定价,可以与特定对象协商谈判,也可进行询价;但价格较市场价格较低,可能就是否涉及股权激励、是否适用股份支付作出说明;
2、发行对象:
对于核心员工,其实是股权系统给企业留了一道口子,但是有些不合格自然人投资者为了规避,由挂牌公司将其归为核心人员;作为核心人员的认定,一定要履行相关程序,其中的公示不是说在股转系统或报纸上进行公示,而是在公司办公地张贴公示,让员工都看得到。
3、发行流程
4、目前进展
(1)原中关村代办系统挂牌公司在2006年进行首次定向发行以来,至2012年12月31日,共有40家挂牌公司进行了49次定向发行;
(2)2013年4月25日,全国股转系统《定向发行备案业务指南》正式颁布以来,截止8月19日,按照《非公办法》和《业务指南》:
共完成定向发行备案30次;
发行股票约1.4亿股;
募集资金超过4亿元,平均1400万元;
平均市盈率超过15倍;
(3)新规则发布不到4个月时间,定向发行次数已经超过6年总数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