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派董事。个人的经验,如果投资人占的股份超过10%要求派董事是合情合理,如果低于10%,则可以和投资人谈。
2、优先购股权。将来公司增发股份时或原始股东卖股份时,同等条件下,投资人有优先购股权。我国公司法本身就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老股东享有优先购股权,所以不是太特别,但要注意有几个投资人时大家权利要尽量一致,否则股东会闹矛盾的。
4、优先清算权。公司有一天要清算了,投资人要求先拿走本金和投资收益,还剩下的原始股东才能拿。这个从原则上说不公平,但事实上大部分时候公司清算时基本上也不值钱,投资者拿也拿不了多少钱,这个可以谈,也可以作为一个妥协的条件。
6、回购。如果公司没有达到和投资人的对赌条件如上市,创始人需要连本带息回购股份。对于公司预期业绩不会受到很大影响,且有经济基础的创始人有支付能力的,可以考虑这种条款。但对于大多数还苦逼着的创业者来说,就相当于签订了一份卖身契,除非公司被逼到绝路上,否则不应该答应。公司经营成功与否,创始人的主观努力只占一部分的因素。
融资时一定要请自己的律师
建议大家在融资时,一定要请自己的律师。
原因很简单:因为投资人有律师,且投资人的律师费一般还是从由公司出的。公司出钱帮投资人请律师来对付自己,自己却不舍得花点钱请律师来保护自己,不是很傻吗?你也可能说,投资人也没有律师所以我不用请了,但是你要知道,投资人发出的协议一定是律师制定的模板,是最有利于投资者的条款。不要省这点钱,有经验的专业人士不仅能帮你谈判帮你把关,还能在业务上、经营上甚至是管理上、战略上给你很多的建议和意见。
来源:i黑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