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核心:中间商替代了代付行
背景介绍
A公司天津XX能源公司,融资需求旺盛,无法出账。
B公司国有大型企业下属贸易公司,资金充裕,融资渠道通畅,但缺乏业务。(财务公司拆借资金成本为基础利率7折)
C公司中海油下属三产企业,为A公司供应柴油。
A公司与B公司签署货物买卖合同,向我行申请开立延期付款国内信用证给B,付款期限半年.B与C签订货物买卖合同,即期现金支付。(发货后15天内现金支付)
B公司开立发票给A,C发货给A,运输单据通过B交单,我行延期付款确认后,B支付资金给C.
营销要点:可扩大中间商的交易规模,即多创造了1倍的GDP
贸易合同、发票嵌入交易,合法性显而易见. 业务操作无任何瑕疵,获取高于同期存款利率的低风险业务收益。
操作简单:开证、到单、付款确认即可完成交易。
目标客户:资金充裕、营业收入考核压力、对风险控制较高的大型国有企业。
新模式三:TSF-国内证应收账款方案
卖方作为国内信用证的受益人(资金需求方)在开证行确认付款之后将应收账款权益转让给受让人(资金提供方)。双方签署应收账款转让协议之后,向我行(议付行或委托收款行)发出指示,我行确认在收到开证行付款后将款项划转给受让人(资金提供方)。
业务核心:受让人替代了包买行。
新模式四:TSF延伸-国内证应收账款转让
业务项下开证行确认付款的应收账款质押低风险授信业务
TSF的重点要找到资金提供方 资金盈余企业在哪?如何配套TSF?
业务核心:
1,为企业创造资金 (迟付、早收,沉淀)
2,无风险套利方案中的固定收益部分为人民币存款利率,通过TSF方案嫁,提高此项目的收益率。
解决方案:
1、应收账款转让质押+跨境人民币信用证:利用境内资金价格差异获取收益
2,应收账款转让质押+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替代票据业务保证金,不影响企业的正常采购(是否获得资金收益需对比企业交易条件)
3,应收账款转让质押+美元押汇/代付:办理美元贷款或押汇等表内外融资(需考虑我行存贷比、短期外债指标隐私)。
新模式五:批量资金出口
1,国内信用证收益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与公司部合作,100亿产品额度已经获得总行授信评审部批准。(对公对私均可购买)
2,国内信用证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交易:与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合作,我部已经成为该所会员,首笔交易已经于2012年2月27在北金所挂牌,信用证金额:2045.8万元,转让标的金额:2147.6667万元,期限90天。(对公机构购买)
3、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正在进一步沟通推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