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赌挂牌
根据欧迅体育(430617)2014年1月22日披露的《股份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显示:
2013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增加新股东上海屹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鼎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棕泉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意公司的注册资本新增 13.3333 万元,其中:上海屹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货币 500 万元认缴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7.8431 万元、资本公积 492.1569 万元,上海鼎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货币 300 万元认缴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4.7059 万元、资本公积 295.2941万元,上海棕泉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货币 50 万元认缴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0.7843 万元、资本公积 49.2157 万元;
2013年8月15日,公司的各投资方签订了投资协议,公司实际控制人对投资方作出如下业绩承诺:(1)截至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3年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760 万元;(2)截至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1140 万元;(3)即 2013 年和 2014 年两年的平均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950 万元。同时,该投资协议约定了新三板挂牌的申报时间以及在业绩承诺无法满足的情况下实际控制人朱晓东对投资人(投资人指:屹和投资、鼎宣投资、棕泉亿投资)的现金补偿和股权收购等条款,但同时约定,在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新三板挂牌申请之日起,本协议约定的关于投资人的特别条款自行失效,投资人依该等条款所享有的特别权利同时终止。
上述投资协议的签署方包括欧迅体育原股东与投资方,并不包括欧迅体育,因此投资协议只对欧迅体育原股东和投资方具有约束力,对欧迅体育并不具有约束力,投资协议中并无欧迅体育承担义务的具体约定。此外,投资协议包括了欧迅体育实际控制人朱晓东在满足约定条件下收购投资方持有的欧迅体育股权或对投资方的现金补偿条款,该等条款的履行将可能导致实际控制人朱晓东所持有的欧迅体育的股权比例增加或保持不变,不会导致欧迅体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更。投资协议为原股东和投资方的权利义务所作出的约定,并无关于欧讯体育义务、责任的约定,并未损害欧迅体育的合法权益。
案例二:赌考核
分豆教育成立于2011年,旗下产品包括慧学云教育平台的开发与运营。2015年1月中旬,分豆教育挂牌新三板(831850)。根据公司2014年度报告,该年度分豆教育营业收入为2898万元,毛利率为87.85%,归属于分豆教育的净利润为735万元。
2015年4月27日,分豆教育(831850)发布了股权激励方案的《临时公告》,根据该公告显示:
(1)该方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以及其他对公司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2)激励股份数量:总计为 10,000,000 股。 激励股份价格:人民币 8 元/股。(3)激励股份以分豆教育拟成立的北京地归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北京贤归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作为载体定向增发。(4)北京地归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自获得股份之日起自愿限售四年,激励份额为 400 万股,最终评分在 120 分—140 分(含 140 分)的合格员工属于此激励范畴;北京贤归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自获得股份之日起自愿限售两年,激励份额 600 万股,最终评分 140 分以上的合格员工属于此激励范畴。
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条件是 2015 年销售额达到 1 亿元,利润总额达到 4300 万元。分豆教育在 2015 年度报告公告后确定是否达到股权激励条件,上述两个前置条件需均满足。如未达到上述要求,该股权激励方案自动终止;被激励人员认购激励股份的资金应当自行筹措,公司不得向其提供资金。但事实上,这笔钱是董事长于鹏以银行存款的最低利息借给员工的。
案例三:赌申报、赌在职
云宏信息(832135)是一家从事云计算软件产品的开发与销售、云计算系统集成实施和运维、运营及增值服务、云计算咨询规划的公司,于今年3月份挂牌新三板。
根据云宏信息2015年2月26日的《公开转让说明书》显示:2012 年 5 月 10 日,云宏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增加注册资本 175 万元,粤之商以货币资金 2,000 万元认缴新增的注册资本 175 万元,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股东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权利。
在本次增资的同时,粤之商与云宏有限及其股东张为杰、邹理贤、韩小莉还约定了对赌条款:如果“(1)云宏有限发生年度亏损或公司在 2012 当期实际净利润低于承诺利润的 80%;2013 年当期实际利润低于 1500 万;2014 年当期实际利润低于 2500 万;(2)云宏有限现任执行董事张为杰、技术总监邹理贤、公司销售总监胡荣未按协议的约定在公司任职,并给云宏有限造成重大影响;(3)云宏有限未按信息披露要求向广东粤之商进行信息披露,经广东粤之商书面正式告知后仍不作更正;(4)云宏有限在经营过程中违反公司章程、增资协议的有关规定,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经营或违法违规决策;(5)云宏有限在广东粤之商投资满四年时仍未有意向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首发上市申请,但因广东粤之商自身的原因影响公司上市除外;(6)云宏有限放弃上市计划;(7)云宏有限在本次股权投资完成后清算、解散或清盘。”粤之商有权要求张为杰、邹理贤、韩小莉在以上特定情形出现时须收购其所持云宏有限股权。
根据云宏信息公开的2014年的年报显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张为杰,董事为邹理贤,副总经理为胡荣。
对赌协议涉及高管任职的内容是比较罕见的,一般都会通过股权锁定的方式来限制高管的离职,但对赌覆盖高管任职也不失为一好选择。
案例四:赌增长
2013年12月27日,皇冠幕墙(430336)发布发行了《2013年定向发行方案》公司定向发行200万股,融资1000万,并新增一名机构投资者——天津市武清区国有资产经营投资公司(以下简称武清国投),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定向发行的股份。根据公司 公开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皇冠幕墙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性之专项意见》,皇冠幕墙与本次股票发行对象武清国投签订了《关于天津皇冠幕墙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其中就股份回购约定如下:
1.当出现以下情况时,武清国投有权要求欧洪荣、黄海龙受让武清国投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公司股份,欧洪荣、黄海龙具有按本协议第 2 条约定的转让价格受让该等股份的义务;但是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的购买该等股份的条件优于股份转让价格,则武清国投有权决定将该等股份转让给第三方:
(1) 皇冠幕墙自 2014 年起,连续三年,每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保持15%增幅;
(2) 欧洪荣、黄海龙或皇冠幕墙实质性违反本协议的相关条款。
2.本协议项下的转让价格应按武清国投实际出资额人民币 1000 万元+按照5%的年收益水平计算的数额确定。武清国投持有的股份作为国有股份,其转让应依照国有资产的相关规定处理。” 完成定向发行后,欧洪荣、黄海龙以及武清国投所占公司股份比例分别为:46.609%、28.742%以及4.334%。
项目律师就该回购条款的合法合规性发表意见:上述条款为公司共同控制人欧洪荣、黄海龙与武清国投就股份转让所订立条款,两方本着意思自治的原则自愿订立,条款内容不影响皇冠幕墙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条款合法有效。如果条件成就,执行该条款,股份转让不会导致皇冠幕墙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