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无法再融资
如果借壳上市成功后,无法进行后续股权融资将是借壳方最大的损失。出现这种情况一般原因有三个:其一,注入的优质资参利润水平不高,无法支撑上市后庞大的资产规模;其二,“壳”公司遗留问题没有处理完,还需时间来消除;其三,收购重组的波动形象正常的业务经营。
十一、政府支持力度不够
在上市公司经营发生困难的情况下,很多地方政府为了使当地上市公司尽快摆脱困境,解决国企困难等问题,往往极力促进借壳上市活动的发生,许诺帮助解决上市公司债务和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并开出种种优惠条件。在过去,大部分借壳公司上市以后,通过税收返还,一般可以降低很多税率。借壳方从中获得很大的减税后一。此外,地方政府往往还会采取措施帮助上市公司减轻财务负担。
但过多的承诺也意味着风险蕴藏其中,随着政府工作规范程度的提高及商业活动更加高层化,地方政府不能随便左右当地税务、工商等行政机构和银行来提供非市场化的优惠承诺。那么,借壳方必将陷入被动。
十二、失去控制权
国有股转让对象的逐步放开和股市圈流通呼声的提高,必将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更加激烈。过去,借壳方多以协议受让方式称为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其控股比例往往很高,加上股权流动性障碍等因素的制约,一般借壳后可以稳保第一大股东地位。但是这些情况在未来会有所改变,任何一个潜在的收购者都有可能通过协议方式或者二级市场收购上市公司股份,从而夺取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地位。未来的竞争只会越来越激烈。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华浩律师事务所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