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重组:融资方式、并购模式、税务筹划(干货)

日期:2017-07-25 来源:梧桐树下编辑部

然而新技术新应用在哪里?颠覆性的技术在哪里?它可能在任何地方,可能藏在全球各地的创业公司、实验室、甚至某个疯狂创业者的家中(正如思科自己的创业背景)。因此,思科必须建立自己的“行业雷达”与“风险投资”功能,高度警惕,保持对新技术的获悉。

但在实际操作中,对于大量出现的新技术应用,作为上市公司,思科并不适合扮演VC角色,因为这牵扯上市公司的决策流程、公司治理、保密性、风险承受、财务损益等因素。因此,思科需要一家VC与自己配合,共同来完成这个工作任务。

于是,风险基金红杉,扮演起风投和孵化的角色,与思科形成战略联盟、结伴成长的关系。一方面,思科利用自己的技术眼光、产业眼光和全球网络,扫描发现新技术公司,对项目进行技术上和产业上的判断,把项目推荐给红杉投资。另一方面,红杉对项目进行投资后,联手思科对项目进行孵化和培育。若孵化失败,就当风险投资的风险。若孵化成功,企业成长到一定阶段,就溢价卖给思科,变现回收投资,或换成思科的股票,让投资变相“上市”。

上述过程常态性地进行,在全行业里地毯式地展开,思科将行业内的创新技术和人才,一个个地整合进来,企业神话般崛起,直取全球第一。而红杉成了VC大王,名震IT行业,获取了丰厚收益。

在这一模式中,各方各得其利,对于新技术公司而言:获得了VC投资,赢得了存活和成长;而卖给思科,创业者实现了财富梦想,而思科的大平台也更有利于自己技术的创新和广泛应用;对于红杉:依靠思科的技术眼光和全球网络,源源不断地发现并投资好项目。一旦孵化成功,能够顺利高价卖出,获得高额回报,消化投资风险;对于思科:充分利用自己的上市地位,用现金或股票支付,在全社会范围整合了技术和人才,强化了自己的技术领先优势,造就了产业和市值上的王者地位;而对于华尔街市场:思科的技术领先和高速成长,成了明星股和大蓝筹,拉动了资金的流入和交易的活跃,促进了纳斯达克市场的繁荣。红杉的选项和投资管理能力得到了业绩的证明,资本市场持续地向红杉供给资本。

模式四:由上市公司出资成立产业投资基金作为投资主体展开投资并购,待子业务成长成熟后注入上市公司。

除具备模式二、模式三的优势外,还具备以下优势:

优势:可以利用上市公司的品牌力、影响力、信誉等撬动更多社会资本与政府资本,更容易募集资金;上市公司的资金比较充裕,便于启动基金;不直接在股份公司层面稀释股权;可以通过股权比例和结构设计将投资的子公司业绩纳入股份公司合并报表。

劣势: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环境与国外有很大不同,上市公司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很少是基金投资人,因此能够依托大股东力量与上市公司形成模式三中所述产融互动模式的公司非常少。而伴随我国私募基金以及并购市场的不断发展壮大成熟,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选择与私募基金合作成立并购基金展开对外投资和收购,由并购基金扮演上市公司产业孵化器的角色,提前锁定具有战略意义的优质资源,待培育成熟后再注入上市公司。

案例:大康牧业携手天堂硅谷,成立产业并购基金

2011年8月,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天堂硅谷股权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成立专门为公司产业并购服务的并购基金,双方合作后,自2012年至今 ,已先后与武汉和祥畜牧发展有限公司、湖南富华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武汉登峰海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慈溪市富农生猪养殖有限公司达成收购及共同管理协议,主要合作模式为:由天堂硅谷和大康牧业共同管理被投资公司,其中天堂硅谷主要负责公司战略规划、行业研究分析、资源整合优化等方面;大康牧业负责经营方案及其日常经营和管理等内容,派驻专业管理团队。

上市公司以这种方式展开并购,一方面扩大了可调用资金规模,大康牧业仅用3000万元即撬动3亿元现金用于自己的产业并购;第二,由并购基金直接收购被投公司股权无需经过证监会行政审批,极大的提高了并购效率;第三,通过与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合作,在战略研究、资源整合等方面与上市公司形成互补;第四,在并购基金投资期间上市公司即介入经营管理,降低了并购后整合阶段可能给公司带来的利润无法如其释放的风险。

综上所述,我国并购市场即将进入爆发成长期,上市公司必将成为其中一股非常重要的参与力量,上市公司应将并购主体的选择作为整个并购结构设计中的重要一环,综合评估自身资产、市值等情况,标的企业盈利能力、成长性、估值等情况,选择、设计合适的并购主体开展并购,打开公司并购成长的通路

并购业务中的税务筹划

 

第一部分:近年来企业并购的税法环境概述

 

一、企业并购动因

1. 提高市场份额,提升行业战略地位;IPO融资需求

2. 规模扩张争取更大的市场份额;实施品牌营销战略,提高企业知名度,获取超额利润

3. 取得先进生产技术、管理经验、经营网络等各类资源

4.实施品牌经营战略,提高企业知名度,获取超额利润。

5.拓展价值链打造垂直产业链上下游整合,提高经济效益,提高股东回报。

二、企业并购常见方式

现金收购股权或者资产;以股权作为对价收购股权或者资产;债权转股权;无偿划拨;承债式并购

企业并购是指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行为,是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基础上,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产权的行为,是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经营的一种主要形式。

三、企业并购的影响及主要税务考量

对企业战略和企业发展影响;涉及利益方众多一个成功的兼并收购交易需要平衡各方利益;交易标的金额巨大;往往大部分跨境并购交易的交易结构及步骤复杂/牵一发而动全身

从税务角度评估交易的可行性;交易主体的确定;交易方式的确定;交易税务成本的匡算;交易中税务风险的识别及规避

四、企业并购涉及的主要税法文件

1. 税总对股权/资产划转及非货币性投资的企业所得税处理新口径— 国家税务总局年40号公告

2. 境外间接转让操作性文件— 税总发68号

3. 企业重组税收征管及操作的升级版—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48号

4. 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处理新口径—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33号

5. 流转税相关—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1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51号

6. 境外间接转让税收政策新纪元—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7号公告

7. 企业重组政策的优化— 财税116号

8. 企业重组政策优化— 财税109号

9. 依旧有效的较早前重组相关文件 — 财税5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4号

10. 其他税种诸如契税、土地增值税相关— 财税37号/财税5号等

第二部分:企业并购税收筹划实践案例分享

 

一、境内居民企业各类重组相关案例

案例(1)— 交易主体应如何选择

重组前,A公司持有B公司(B公司公允价值人民币10亿)70%的股权,C公司持有D公司(D公司公允价值人民币1亿)100%的股权。D公司拟向A公司增发新股以收购A公司持有的全部B公司股权。交易完成后,A公司和C公司共同持有D公司,而D公司持有B公司70%的股权。重组前后架构如下所示:

主要税务考虑:

A公司转让70%B公司股权换取D公司87.5%股权支付该交易是否可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

案例(2)— 集团内部股权收购vs.投资vs.划转

重组前,A公司同时持有B公司和C公司的全部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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