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是否制造了虚假销售收入,通常可以通过对以下指标的计算进行判断:
1.(应收账款+应收票据)/流动资产,这一指标如果过大说明企业的利润质量较低,有利润操纵的嫌疑。
2.应收账款周转率,应收账款回收期:这两个指标都用来反映应收账款的质量,应与同行业企业进行对比,如果周转率较低或回收期较长,说明应收账款收回得较慢,有虚增应收账款的可能。
3.应收账款增长率,企业在某一年的应收账款如果出现大幅度上涨,应引起足够的关注。
4.(营业收入增加值-应收账款增加值-应收票据增加值)/营业收入,这一指标检测的是企业增加的营业收入中有多大的比例来自于应收项目的增加,这一指标值越大,说明增加的收入带来的现金流越多,利润质量越高。反之,则说明增加的收入没有带来更多的现金流,利润质量不高。
5.(营业收入-销售现金流)/销售现金流,这一指标检测的是营业收入与销售现金流的对应关系,指标数值越大说明营业收入带来现金流的能力越弱,虚构收入的可能性越大。
当然,对于上市公司对外投资或在建工程等套取现金进行体外循环,然后再找个“托”购买上市公司的产品除外。
这种行为,就是假账真做,有真实的现金流配合,通过分析财报发现起来比较困难,一般是靠上市公司出现“内鬼”举报,由媒体捅出,然后,在强大的舆论下,监管机构跟进审计,才能够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