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并购重组类型之科普式解析

日期:2017-03-15 来源:劳阿毛

1、有过高潮,源于纠偏

整体上市跟借壳上市都是发行制度的补充,且整体上市更多是原有IPO额度体制的纠偏。因为额度制下无论企业多大上市的盘子大小是固定的,对于规模较大的企业上市只能实现部分资产或业务上市,会有相当体量的资产在体外即股东旗下。早期国有股东也不在意,即使上了市,实现了IPO也就是无非获得融资平台而已,只要能进行融资就可以了,持有股份不能转让流通。有一种说法,中国股市的初始目的并不是实现股权的交易和价值的发现,最重要是给国有企业脱贫解困,就是怎么样让老百姓储蓄的钱最终变成国有企业的资本金。经过股权分置改革之后整个中国资本市场的估值体系发生了变化,国有股东发现体外资产可以注入上市公司,而且是左手倒右手但股票市值比原来净资产翻了几倍,国有资产的评价体系考核指标也由原来的净资产转向了股票市值。当然,整体上市除了完善提升国有企业证券化率之外,对于改善原有的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等治理结构缺陷等也发挥了积极作用。

2、整体上市的面子,产业整合的里子

最近几年,基于股东的注入而被划分到整体上市类的交易依然有一定的数量,但是它的内涵已经发生了变化。因为股权分置改革后迎来了国企整体上市热潮,到现在基本能上都上了,上不了也可能就上不了了。但股东的资产注入会持续发生,股东注入跟原有国企上市已经有所区别,更多已经转向了具有产业整合的性质。主要的原因是上市公司外延式的成长是需要有不断资产注入的,但是基于上市公司对收购资产的规范性要求和盈利性要求,对外进行产业并购没有办法一步到位。还有上市公司决策程序跟具体的资产整合和收购操作效率是有矛盾的。比如说有些资产是采用公开的竞价或拍卖的形式来寻找受让方的,它可能对决策的效率要求就非常高。但上市公司由于其公众性所致决策程序较为复杂,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需要时间周期,如果资产体量够大构成了重大重组还要证监会批。但类似竞价或拍卖可没办法等你,通常采用的方式是大股东先去购买后经过一段周期再注入上市公司。

另外,上市公司对拟购买资产的盈利能力和规范性是有要求的。大家都知道,在中国法制环境下如果一块资产或股权在经营上天然的符合上市的规范条件那是不可能的,因为经营规范性要求跟上市规范性要求差异很大,所以大家不难理解为什么有些公司准备三年才去上市,好比这个公司放到温室里一样,所有要求照证监会要求做才能达到审核要求。资产注入通常都有合规性问题要解决,比如矿产资产存在超产行为,在未上市时是很少被处罚和禁止的,因为对地方的GDP是做贡献的,没准儿还上电视表扬呢。但是真正面临上市审核就是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所以基于这样的矛盾,很多整体上市相当于具有资产体外整合培育的目的。早期整体上市最典型的是中国船舶整体上市,在近期具有产业性质的整体上市是新希望六合注入新希望的操作,虽然分类里边都列为整体上市,但已经不是原来的样子。

(三)产业并购

1、兴于江湖,源于市场

并购重组的第三个类型是市场化的产业并购,也有称之为向第三方并购。产业并购在最近几年比较风行的,在中小板和创业板催生出好多大牛股,比如蓝色光标、乐视网、华谊兄弟等,这些基本上都是并购的概念股,即通过并购实现公司的成长和实现股价的上升。跟借壳上市和整体上市相区别,市场化并购主要特点在下面几方面,首先,产业并购是以上市公司作为主体来并购的,推动并购的主体不再是股东,这点是与整体上市和借壳上市很不一样,上市公司作为并购的主体而非并购对象。其次,产业并购是向独立的第三方进行市场化的并购,从法律角度而言系非关联交易,即交易条件完全是通过市场化博弈谈出来的,这是产业并购最明显的特点。再次,产业并购具备一定的产业逻辑,比如横向扩张增加规模和市场占有率,或者上下游拓展延伸产业链增强抗风险能力,或者基于研发、客户等进行相关多元化拓展,甚至也出现了干脆利益产业并购实现业务转型的。

2、大小股东,携手共舞

上面说了产业并购的市场化交易是最重要的特征,简而言之并购的交易条件是市场化博弈出来的。这跟借壳上市和整体上市的关联交易属性有很大不同,在借壳上市和整体上市中,由于交易系大股东推动且其与其他股东之间的利益是有冲突的,同时大股东又可以左右交易的估值和定价的,所以大股东基于商业利益考虑有高估作价来挤占中小股东利益的冲动。但产业并购是上市公司为主导的,这意味着在交易博弈中大小股东不再对立而在同一战壕里。大股东在这种考虑的出发点就是上市公司的出发点,而上市公司出发点也符合中小股东的利益。还有市场化博弈出来的交易条件是种脆弱的平衡,这点也跟借壳与整体上市有所区别。在借壳上市和整体上市方案审批中,因为交易股东主导是关联交易,交易作价和条件的弹性比较大,甚至可以按照监管取向进行修正调整。但产业并购由于其市场化博弈的特点,若审核过程中间监管部门对实质性的商业利条款要做调整,整个交易就极有可能崩掉,实践中也有过类似的例子。

以上是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分类与认知,这个对理顺长期以来对并购重组的混沌认识起到很积极的意义。无论是市场还是监管对并购的认知都更加清晰,在业务实践和监管实践也更具有针对性。更为重要的是监管实践开始对不同类型的并购采用不同的监管取向,比如对借壳上市监管从严,对整体上市估值作价重点关注,而对产业并购持鼓励的态度,监管的重点也从实质性商业判断向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完备性调整。

至于产业并购浪潮为何如此猛烈,有何魔力令整个市场趋之若鹜,其背后真正的驱动力在哪,有机会时再详细掰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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