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股实行双层股权结构,扎根于其特有的市场土壤环境,包括其特殊股市规则、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机构投资者为主的市场结构、完善的法律法规、刚性执法氛围、集体诉讼制度等。目前,我国的A股市场短期内要复制美股市场环境可能性较低,因为A股市场的各类主体依旧缺乏契约精神,同股同权的思想尚未形成。而且,在很多情况下,散户难以集合使用它们的投票权,这让大股东可以集中使用其投票权坐享控制权收益。也就是说,A股市场的控制权具有丰厚的价值,而控制权又是以投票权为基础的;所以,若实行双层股权结构,让大股东和创始人拥有更多投票权和控制权,控股股东就可利用关联交易等方式,获取更多隐性收益。
方法如果要推行双层股权结构,应该选择合适对象先行试点。新三板创新型企业、高科技企业多,且实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参与者主要是机构投资者或高净值的个人投资者,这些投资者与公司创始人的博弈能力较强,在某种程度上更接近推行双层股权结构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