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网络防护体系完善,保障网站内容不被非法篡改、删除,网站访问用户信息安全、不被泄露;网站栏目设计合理、便于浏览,不得有广告性宣传或链接;检索功能强大,检索指标完善;网站信息准确、丰富,信息量不少于2G,信息量更新率不低于1%/月。
(二)申报要求
国家级投教基地的申报主体是负责其建设运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两个以上主体合作建设运行投教基地的,应当商定由其中一方主体负责申报。
申报时间为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申报材料请提供电子版,其中《投资者教育基地申报表》(见附件2、3)需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纸质版。申报材料请报送至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803室,邮编:100033)。申报材料具体要求为:
1.投资者教育基地申报表(WORD格式,使用计算机填写,同时提供打印并盖章的纸质件2份);
2.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PDF或者图片格式);
3.投教基地建设运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建设标准、具体措施、创新特点、经费来源、组织管理等(WORD或者可复制PDF格式);
4.投教基地2016年度以来的运行情况(WORD或者可复制PDF格式);
5.投教基地2016年度以来投放的投教产品(除填写申报材料1的附表外,需提供具体投教产品,如书籍、视频短片、宣传册的电子版或者相关图片,保存在同一文件夹中);
6.投教基地管理与考核制度(WORD或者可复制PDF格式);
7.实体投教基地各功能区域接待投资者的视频,格式不限,要求图像、声音清晰。
对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有误的,投资者保护局将通过电子邮件进行通知,申报主体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补正;申报主体未按要求补正的,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附件:1.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具体量化标准表(略)
2.(实体)投资者教育基地申报表(略)
3.(互联网)投资者教育基地申报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