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支出资本化解决之道

日期:2017-02-05 来源:投行小兵

其次,公司通过收集汽车市场数据、对汽车市场流行趋势进行调研,通过预判未来 2-3 年的市场变化,并根据上述数据进行预判并自主研发整车车型,以缩短市场反应时间,并实现未来汽车设计产品销售的及时性。S11 混合动力跑车属于此种研发模式的产物。

最后,作为独立汽车设计公司,公司通过不断研发高端整车车型,并选择合适的车型和时机与整车制造商进行合作,共同完成高端整车车型的产业化、商品化,实现汽车设计和高端跑车产业化两条腿走路的发展模式,并可带动公司研发水平的提高。

公司目前主要业务模式是根据客户的需求,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整车车型的开发工作,而 S11 混合动力跑车则是通过无定单自行开发设计,并在开发成功后实行技术转让或通过合作实现技术产品化的方式实现收入。在 S11 混合动力跑车技术的转让方面,公司已经与 CWH 英国资富控股集团达成初步协议,签订了《S11 跑车项目整车设计技术转让及后续开发合同》,新车型只限于美国和西欧的生产销售权和技术使用权。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 CWH 英国资富控股集团的合同定金 5 万美元。在 S11 混合动力跑车通过合作生产实现技术产品化方面,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同征汽车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吉林市高新产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签署了《增资扩股与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以其拥有的 S11 混合动力跑车技术进行技术转让,待技术转让完成后,公司将通过吉林通田汽车有限公司实现技术产业化。 上述两种方式的区别仅在于公司是否通过参股或控股汽车制造商的形式,实现公司在汽车行业产业链上拓展,享有汽车制造、销售环节的部分利润。



1、我国旧会计准则仅允许企业产品研发完成之后支出的部分费用可以资本化,而2007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新会计准则允许公司产品研发过程中的支出只要满足准则规定的有关条件,就可以直接计入资产科目而不影响公司当期损益。该种调整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鼓励我国企业的自主创新,保证企业有更大的动力投入更多的资源进行技术研发,从这个角度上来讲,是一种很大的进步且具有积极的意义。

2、但是,从发行审核的角度来讲,对于申请首发上市的企业尤其是盈利规模较小的企业来讲,研发支出资本化是最合理也是最方便的调整公司盈利水平的手段和工具。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假设某家企业最近一期的净利润为3000万元,而研发支出达到1000万元,那么该1000万元对于公司当期盈利水平甚至是否符合首发上市条件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在审核实践过程中,审核人员对于企业的资本化问题持高度关注态度。

3、当然,由于会计准则已经做出了调整,高度关注并不代表企业不能进行研发支出的资本化处理,毕竟这是企业会计准则赋予企业的权力,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企业的资本化支出必须保证合理合规,其理由能够完全打消审核人员的怀疑和顾虑并得到其认可。

4、从以上的案例中,我们可以简单总结在解释资本化方面的一些尝试:①详细披露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支出的明细,甚至要具体到每一个项目或者产品。②公司研发费用占公司当期净利润的比重,据小兵的研究,已上市企业中研发支出资本化率超过20%的少之又少。③将公司研发的实际具体情况与会计准则规定的五项标准逐条对照,证明公司研发支出资本化是完全符合准则要求的。④如果有必要,可以就该问题做重大风险提示,如三五互联案例。如果中介机构的解释不能获得审核人员的认可,那么只能调整为费用化,如苏州恒久案例。值得注意的是,进行资本化处理需要谨慎而取消资本化更需要谨慎,因为该种调整往往会带来联动反应,比如对公司整体变更时股本和资本公积的影响、对公司历次利润分配的影响、对公司历年税收的影响等等。

5、此外,有几个问题同样需要重视:①对于创业板来说,资本化的问题更是需要慎重。虽然创业板的财务指标有所降低,但是同时也更加关注企业成长性,通过财务调整拼凑增长率的做法一来会很敏感,二来得到认可的可能性也比较小。② 资本化问题是不能追溯调整的,如果以前没有进行资本化以后也就不能再资本化,这是会计准则的要求也是证监会的态度。这就有另外一个问题,如果企业报告期包括2006年,那么公司就存在2006年没有资本化而2007年执行新会计准则而资本化的情形。③ 现在证监会对资本化的审核基本是:如果企业进行了资本化处理,审核人员会把你资本化给还原然后判断是否还满足首发上市条件;如果以前没有资本化处理而现在资本化处理了,审核人员还会给你还原判断是不是还符合成长指标。④同济同捷是属于被否决案例,尽管最主要原因是因为募集资金导致经营模式变更的问题,但是资本化问题不够严谨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1、《企业会计准则》第六号无形资产第9条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企业会计准则》第三十八号无形资产第4条规定:在首次执行日,企业应当对所有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重新分类、确认和计量,并编制期初资产负债表。编制期初资产负债表时,除按照本准则第五条至第十九条规定要求追溯调整的项目外,其他项目不应追溯调整。

3、《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7号———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间比较财务会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规定:拟上市公司在编制和披露三年又一期比较财务报表时,应当采用与上市公司相同的原则,确认2007年1月1日的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并以此为基础,分析《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五条至第十九条对可比期间利润表和可比期初资产负债表的影响,按照追溯调整的原则,将调整后的可比期间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作为可比期间的申报财务报表。

4、《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暂行办法》第10条第二款: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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