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适度负债有利于约束代理人道德风险和减少代理成本,债权人可对当前企业所有者保持适度控制权,也更有利于企业挂牌或IPO融资。因此,基于这样的考虑,对企业的资产、负债在挂牌前进行合理重组就显得格外重要。
六、税收方案筹划问题
税收问题是困扰拟挂牌企业的一个大问题。对于大多数中小企业来说,多采取采用内外账方式,利润并未完全显现,挂牌前则需要面对税务处罚和调账的影响。
主要涉及的有土地增值税、固定资产购置税、营业收入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股东个人所得税等项目。如果能够通过税务处罚和调帐的处理解决,还算未构成实质性障碍,更多的情况是,一方面因为修补历史的处理导致税收成本增加,另一方面却因为调整幅度过大被认定为企业内控不力、持续盈利无保障、公司经营缺诚信等,可谓“得不偿失”。
因此,税收规划一定要提前考虑,并且要与盈利规划避免结合起来。另外,在筹划中还要考虑地方性税收政策和政府补贴对企业赢利能力的影响问题。
七、关联交易处理问题
关联交易的正面影响反映在可提高企业竞争力和降低交易成本,负面影响在于内幕交易、利润转移、税负回避、市场垄断等。
因此,无论是IPO还是新三板挂牌,对于关联交易的审查都非常严格。从理想状况讲,有条件的企业最好能够完全避免关联交易的发生或尽量减少发生,但是,绝对的避免关联交易背后可能是经营受阻、成本增加、竞争力下降。
因此,要辩证的看待关联交易,特别要处理好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清楚认识关联交易的性质和范围;二是尽可能减少不重要的关联交易,拒绝不必要和不正常的关联交易;三是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和财务处理务必要做到合法、规范、严格。
八、员工激励衔接问题
员工激励,既是一个人力资源方面的管理问题,也是劳动关系方面的法律问题,更是一个财务问题,主要体现在:股从哪里来?股价如何定?钱从哪里来?股往何处去?业绩如何考评?行权价可否调整?会计如何入账?税收怎么征收?
这些问题在企业发展初期多不被企业家所重视,或者无暇被顾及,但到了挂牌需要改制时,就自然会蜂拥而至,而往往这个时候的处理难度将瞬间加大。
我们主张,企业在团队相对稳定后就应该考虑这个问题,并阶段性的设计相关法律方案和财务结构,并且预留出股份空间和资金周转余地。
另外,还应该把员工激励与与业绩考核、收益预测等因素有机结合起来。
九、素质意识提高问题
在与拟挂牌企业接触过程中,我们发现,部分企业较为规范,人员配备较为齐整,现代化财务意识相对先进,大部分企业的财务人员主要分为三种类型:
一类是行政兼管型(即由办公室主任等行政人员代为处理日常帐目);
二类是亲信操作型(即由企业老板的亲属和关系方担任财务人员);
三类是简单执行型(即虽由专业财务人员担任,但实际财务决策均由老板掌握)。
这里面有重经营轻管理的思想在作怪,更有老板紧抓财权和人权的意识在起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这些想法都无可厚非,但如果长期以往,专业意识、现代意识、独立意识这三个财务工作的命脉将荡然无存,诸多财务问题将逐渐显现,因此,要真正解决财务的规划问题,还是要从财务人员的素质抓起,从老板的意识培养起。
二、关于申请新三板挂牌上市申报期财务核算进行规范工作思路
只要接触过新三板的人,可能都会有一种感觉,那就是对于新三板过程中一些问题的把握标准到底是怎样的。
尽管新三板挂牌企业的透明度和公众性远低于上市公司,同时股转中心也是一直在强调新三板挂牌企业遇到的问题一切都可以商量,但是在一些核心问题上如何在将挂牌企业成本降至最低的情况和满足挂牌企业公众公司基本要求之间找到一个最佳的平衡?同时,这也就是解决了中介机构与挂牌企业之间最根本的矛盾。
对于中介机构来说,对于问题的解决自然是越到位越彻底,最好是不惜一切代价解决得清清楚楚,这样中介机构做项目不仅没有风险并且成功率自然也会高。显然,挂牌企业肯定不会这么想,敢情不是花你的钱,对于企业来说最好是付出最小的代价能够完成挂牌的目标。
如果按照上述拟上市公司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解决问题,那么挂牌企业很可能是主观上我宁可不上新三板我也不解决问题了,或者客观上就是我想解决,但是你打死我我也解决不了。
所以,我们需要特事特办,以特定的思维来判断和解决新三板挂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1、我们在判断问题时,要以挂牌主体作为重点的核查对象,只要挂牌主体保证能够有完整的资产边界、明确有效可行的业务发展模式以及可以预期的未来发展前景就可以了。
2、至于股东控制资产是否全部都纳入挂牌主体以及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存在一些瑕疵,如果判断这些瑕疵并不会必然影响挂牌企业的运行或者影响有限,那么我们认为不一定要把这些问题全部解决。
3、关于挂牌企业是不是要把全部业务纳入上市主体,这个同样需要尊重企业历史的发展轨迹以及目前企业解决问题的有效性和必要性,如果目前解决成本太高或者根本不可行,那么我们应该允许企业一边发展一边解决(比如关联交易或者某些情况下的同业竞争)。
4、对于一些小的瑕疵问题,我们应该用一种尽量宽容的问题去看待,如果问题通过时间可以解决,那么我们就等待时间去解决而不是目前强硬解决;如果这个问题是历史原因造成的,那么我们还要尊重历史问题(比如出资问题和业务重组问题等)。
新三板的市场定位毕竟是小微企业或者是刚起步的企业,那么这些企业目前的首要任务是发展或者是怎样让自己好好活下去,企业只有活下去才能期许更好的未来。企业挂牌新三板只是试水资本市场所迈出的小小的一步,不要让这一步影响到企业正常的经营和发展,更不能人为地把这一步无限放大。我们说的更实际一些,这些小企业每一分钱都挣得不容易,每一分钱也都要仔细去花销,所以能不花的钱不花,能不付出的成本就不要付。切记,新三板是来帮助企业的,而不是来祸害企业的。
基于成本便捷以及最大限度支持企业发展的角度考虑,在企业挂牌新三板的条件方面,我们应该体现出最大的容忍性和宽容度,对于一些问题如果不会影响到挂牌主体基本的生产经营和未来盈利,或者一些问题可以通过时间就可以消化,那么就不建议企业在现有情况下付出较高的成本来解决问题。
有问题可以商量,但是这里也需要强调的是,并不是什么问题都可以商量,凡事都要有一个底限。至于新三板挂牌企业的底线和红线到底是什么?
1、挂牌企业不能存在纠纷
挂牌企业需要资产权属完整、股权清晰稳定以及业务明确、持续,最核心的要求就是公司的资产或者股东与挂牌企业相关的资产不得存在瑕疵或者明显的争议,比较常见的问题是股权可能存在争议、资产可以存在第三方提出权利归属、甚至存在股东或者企业存在立案调查的情形等。如果存在这些情形,如果没有解决到位且没有得到一个明确的结论,那么是不符合基本的新三板挂牌条件的。
2、挂牌企业不能存在造假的情形
新三板不管怎么说,不管怎么爱护或者宽容,我们首先要定位挂牌企业是一个公众公司,公众公司基本的要求就是真实,对公众公司管理层基本的要求就是诚信。这里的造假,可能最能够想到的是业绩造假,本来新三板对于挂牌企业的业绩要求就不是很高,如果这种情况还要造假实在是说不过去。当然,财务造假不一定就是业绩造假,还有可能是资产造假。此外,除了常见的财务造假,可能还会存在资质造假、专利造假等其他一些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