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搞定上市企业重要法律问题的应对方案

日期:2017-07-25 来源:邓学敏 智合法律新媒体

(5) 环保事故、环保纠纷或潜在纠纷、是否存在处罚。

非重污染行业关注问题

参照重污染行业进行核查,重点关注建设项目的环评批复、环评验收及“三同时”验收等批复文件;排污许可证(如需办理);配置污染处理设施(如需配置);环保违法、环保处罚。

应对方案:

解释原因;整改措施;证明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相关案例:

鼎晖科技(2013年新三板)—截至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尚未取得环评批复(环境影响报告表)。后,律师针对环评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说明公司已取得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试生产审批及环保竣工验收已办理中。子公司已开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相关工作。经上网核查未发现环保处罚记录。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未因环评办理事项收到行政处罚,也未收到环保部门限期补办的通知,如导致处罚愿承担相关损失。”由上海市嘉定新城(马陆镇)科技环保办公室出具《环保情况证明》:“无重大违法违规、无行政处罚和环保稽查案件记录。”

律师发表意见认为该情况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申请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开始积极办理相关手续,不会受到行政处罚;即便环保竣工验收无法通过,经整改后再次验收通过率很高,申请公司也出具承诺如有需要将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因此除不可预见情形外,通过环保竣工验收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八亿时空(2014年新三板)—负责生产的全资子公司有一项建设项目未完成环保竣工验收即开展生产。律师说明该情况系政府新政策导致;公司已开展经营场所搬迁工作(取得相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项目备案通知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正在办理环评等);公司承诺将在取得相关环保手续后在新厂从事生产;环保主管部门出具无行政处罚证明;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

(四) 未决诉讼与仲裁

应对方案:

详细披露申请公司及其子公司未终审或未执行完毕的诉讼、仲裁的具体事由和进展情况;分析诉讼、仲裁事项对申请公司经营的具体影响,若存在不利影响,申请公司应披露所采取的措施;

在会计上对未决诉讼、仲裁可能涉及的赔款金额做扣除,测算对公司资产、收入与利润的影响;

实际控制人作出兜底承诺;

涉及重要股权、核心资产、公司治理、业务稳定性等事项的诉讼、仲裁,须慎重对待,可能构成实质性障碍。建议对于此类诉讼仲裁,将风险控制前移,尽量在申报前解决纠纷。

相关案例:

中搜网络(2013年新三板)—申请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尚未了结的诉讼案件共计53宗,其中52宗为作为被告的案件,涉及总金额近1000万元。律师发表意见认为上述案件涉及的总金额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6亿)、营业收入(3.2亿)相比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该等诉讼不会对挂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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