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证券简称及证券代码申请书
4.如何编写公开转让说明书?
公开转让说明书的编写要求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格式与指引(试行)》。
主要编写原则和注意事项有: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的所有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开转让说明书的编制和披露应便于投资者理解和判断,符合下列一般要求:
(1)通俗易懂、言简意赅。要切合公司具体情况,用词要符合社会公众的认知习惯,对有特定含义的专业术语应作出释义。为避免重复,可采用相互引证的方法,对相关部分进行合理的技术处理。
(2)表述客观、逻辑清晰。不得有夸大性、广告性、诋毁性的词句。可采用图形、表格、图片等较为直观的方式进行披露。
(3)业务、产品(服务)、行业等方面的统计口径应前后一致。
(4)引用的数字采用阿拉伯数字,货币金额除特别说明外,指人民币金额,并以元、万元、亿元为单位。
公开转让说明书的编写内容主要有六大部分,包括公司基本情况、公司业务、公司治理、公司财务、有关声明和附件。凡对投资者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披露。
5.如何编写挂牌发行备案文件?
对于挂牌同时股票发行备案文件,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尚未单独制定有关指引,可以参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引第1号——备案文件的内容与格式(试行)》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引第2 号——股票发行方案及发行情况报告书的内容与格式(试行)》开展相关业务。
但挂牌同时股票发行备案材料的最低要求,应至少包括:
(1)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2)公司关于股票发行的董事会决议;
(3)公司关于股票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
(4)主办券商关于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性意见;
(5)股票发行法律意见书;
(6)本次股票发行的验资报告、缴款凭证或者其他证明出资到位的文件等。
6.如何准备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申请挂牌公司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并披露最近两年及一期(如有)的财务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编制合并报表的,应同时披露合并财务报表和母公司财务报表。申请挂牌公司应披露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申请挂牌公司应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类型。财务报表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应全文披露审计报告正文以及董事会、监事会和注册会计师对强调事项的详细说明。
7.如何准备法律意见书?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申请挂牌的法律意见书没有发布专门的业务指引,各律师事务所可以根据自己的执业习惯自行制定模板,但主要内容应为对企业历史沿革、合法规范经营、是否符合挂牌条件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发表的专业意见。
律师应在法律意见书中详尽、完整地阐述所发表意见或结论的依据、进行有关核查验证过程、所涉及必要资料或文件。
8.如何准备主办券商推荐工作报告?
主办券商应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业务规定(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等规定,对企业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对企业是否符合挂牌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进行分析,并通过主办券商的内核以后,对是否同意推荐挂牌出具专业报告。
(五)挂牌申请的电子化报送
1.电子化报送与受理的基本业务流程是什么?
挂牌审查电子化报送系统已正式上线,所有挂牌申请材料包括挂牌并发行、反馈回复、归档等,必须通过挂牌审查系统进行报送,并由受理窗口在线上进行受理确认。申请挂牌公司将不需专程前来北京进行挂牌申请材料的报送,通过设在主办券商的远程端口即能实现挂牌申请材料的上报、反馈意见的接收、反馈意见回复以及归档等审查程序。
2.电子化报送材料过程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电子化报送材料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必须认真对待并准确完整填写报送信息,尤其是基本信息、财务信息、中介机构信息等表格;申报材料电子版文件须经过签字、盖章,并扫描签字盖章页(Pdf版本必须彩色扫描),与纸质文件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2)报送的申请挂牌文件需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指引》中规定的申请文件目录进行制作。
(3)上传的电子文件应包括Word、Pdf版本各一套。其中,需要披露文件的Word版本除签字盖章页为图片扫描外,其余部分均应为可编辑状态,文字命名方式应为“公司全称+申请文件对应目录名”,如:XXX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4)单个文件大小应不超过20MB。
3.采用电子化报送后,是否还要报送纸质材料?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挂牌审查电子化系统已正式上线,将不再接收纸质版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