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审计报告中关于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和转让说明书不一致,会计师核实后修改;
(3)软件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错归为非经常性损益的;
(4)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期初数余额搞错了;
(5)会计师还有分所出审计报告的:律师的法律意见书可以由分所出报告,但会计师的审计报告必须由总所出具;
(6)财务指标不能遗漏,计算应参照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与主板、创业板一致;
(7)没有按照公司实际业务特点披露会计政策,大多数还是照搬会计附注;仔细看看审计报告的附注;
(8)大额、账龄较长的准备金及相应的内部制度需要作出解释;
(9)收入确认应该夯实,特别是完工百分比法等一些特殊型业务;
7、改制:不倡导由主办券商营业部对拟挂牌企业进行改制,一旦出现问题将不可逆;营业部可以发挥自己的优势,进行承揽等工作;
8、尽调要留痕,下一步可能抽查(按照尽调底稿目录查),目前已报的材料都留档了,小到标点符号;听说有的项目15天就完成尽调了,主办券商还是尽量做细,提高尽调质量,提升执业水平,以后反馈意见可能没那么细,可能就一句话“拿回去重做”,已经有一单是这样的,目前是口头,如果落实到书面上就严重了;尽调中如果做不到的可以向我们反映;
9、材料申报、审查期间可以定向融资:材料申报期间可以定向融资,主办券商、企业可以凭《验资报告》在挂牌时去中证登公司办理股份登记,不用等工商登记完毕;
未来股转系统可能在网站上单独设融资服务专区,披露申报企业融资意向供投资者自己选择,以更好地为挂牌企业服务;
10、定向融资的募投不做强制性的披露,不对募投项目进行审查;
11、文件制作:
(1)信息披露的文件不用全部扫描,签字盖章页扫描,其他的部分电子版就可以;不鼓励用大夹子,现在已经挂牌的企业原先复印件可以取回去,中小司这边没地搁,把审核人员的桌面也清理一下;
(2)材料尽量在符合规定条件下,简化披露;目前转让说明书平均大约133页,最长200页的,少的有79页的;
12、各券商最好建立联系人和内部沟通机制,实现信息共享,有什么问题统一发给我们,不要同一个券商不同人员多次就同一个问题询问;
十七、新三板主办券商推荐
(一)主办券商的选择与签约
1.主办券商有何重要性?
主办券商的重要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条件之一为“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企业申请挂牌须经主办券商推荐,双方签署《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主办券商应完成尽职调查和内核程序,对公司是否符合挂牌条件发表独立意见,并出具推荐报告。
(2)主办券商在企业改制挂牌工作中起指导规范作用。
在企业改制挂牌工作中,主办券商负责协调、指导企业规范历史遗留问题,帮助规范公司的治理结构,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提高治理水平;帮助企业规划战略,设计改制方案,总体把握企业改制是否满足规范性要求,是否达到挂牌的基本条件;在改制挂牌工作中牵头协调企业和其他中介机构的工作,把握时间进度;对拟挂牌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指导企业制作申请挂牌的全套资料;指导企业完成挂牌审核过程中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反馈意见的回复工作,指导企业完成股份登记托管、挂牌等事宜。
(3)主办券商负责对推荐挂牌公司挂牌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主办券商持续督导所推荐挂牌公司诚实守信、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主办券商对所推荐挂牌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事前审查。
(4)主办券商对推荐挂牌公司后续资本运作一般能起重要的作用。
企业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是走进公开资本市场的第一步,挂牌之后发行股票融资、发行债券及证券衍生品、做市交易、并购重组等业务将会频繁发生。由于推荐挂牌的主办券商与企业的天然关系,一般能够在后续资本运作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2.有哪些主办券商可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执业?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实行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制度。证券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开展业务,必须进行备案并取得主办券商业务资格。
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登记备案的主办券商业务范围包括推荐挂牌业务、经纪业务和做市业务。各主办券商的业务资格及执业情况,详见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或www.neeq.cc。
3.如何评价与选择主办券商?
(1)企业评价主办券商时应当考虑的因素主要包括:
①主办券商的规范性。主要考虑主办券商经营合规性,风险防范意识,管理规范性。
②主办券商业务线的完整性。主要考虑主办券商各类业务的布局、历史业绩及未来发展情况。
③主办券商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业务开展情况及人员配置。
(2)企业选择主办券商时应坚持的基本理念。
企业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应当审慎选择主办券商。企业选择主办券商应当坚持“适合企业发展”的基本理念,而不是盲目看重券商的规模、排名、收费情况。
(3)企业选择主办券商及项目团队时应关注的要点包括:
①应当选择与企业自身发展战略相匹配的券商,尤其要考虑企业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的资本运作规划与主办券商的匹配性。
②应当选择对企业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及后续业务有一定经验的券商。
③券商的项目团队对企业有直接关联,应当选择对企业的所属行业、业务、经营模式有一定理解和运作经验的券商项目团队。
④应当选择对企业诚信服务,具有时间保障的券商项目团队。
4.如何与主办券商签约?
企业与主办券商签约的程序一般包括如下步骤:
(1)主办券商和企业前期接触;
(2)主办券商与企业签定保密协议;
(3)主办券商完成初步调查;
(4)双方就初步调查发现的重大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明确双方合作意向;
(5)主办券商完成内部立项程序;
(6)签定协议。
企业选择改制挂牌中介机构最好能够同时进行,主办券商和其他中介机构(会计师、律师、评估机构)最好能够同时确定,共同完成初步调查,以便就企业改制挂牌中的问题共同探讨,提出解决方案。
(二)企业与券商的合作
1.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券商的推荐业务有何要求?
主办券商开展推荐业务须满足以下几点基本要求:
(1)主办券商推荐股份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应与申请挂牌公司签订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
(2)主办券商应对申请挂牌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和内核。同意推荐的,主办券商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提交推荐报告及其他有关文件。
(3)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主办券商推荐业务进行自律管理,审查推荐文件,履行审查程序。
(4)主办券商及相关人员应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地开展推荐业务,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在推荐业务中获取的尚未公开信息谋取利益。
2.推荐业务的流程与节点是怎样的?
推荐业务一般分为改制重组、制作并申报材料、挂牌审查和股份挂牌四个主要阶段:
(1)改制重组阶段的主要事宜有各中介机构尽职调查、设计并实施改制方案、审计评估以及设立股份公司,该阶段以取得股份公司营业执照为完成节点。
(2)申报材料制作阶段的主要事宜有申请挂牌公司配合主办券商及其他中介机构,制作申报的全套材料,以报送材料并取得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材料接收函为完成节点。
(3)挂牌审查阶段的主要事宜分两种情形:一是,申报时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的股份公司,由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反馈问题,申请挂牌公司及中介机构对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反馈问题进行回复,积极配合审查工作,该阶段以取得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意挂牌的核准函为完成节点;二是,申报时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股份公司,由中国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反馈问题,申请挂牌公司及中介机构对反馈问题进行回复,积极配合审查工作,审核通过后由中国证监会出具核准公开转让的行政许可;获得证监会行政许可后,申请挂牌公司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提交挂牌申请材料,由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企业挂牌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后,履行签批程序,出具同意挂牌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