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是加强法院、金融监管机构、司法行政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强化法院对集体诉讼的全过程管理控制职能,赋予法院对集体诉讼中案件受理、成员确定、首席原告和集体诉讼代理律师的选任、集体诉讼的确认、和解协议的批准以及赔偿金分配等各关键环节的管理决定权。发挥好人民法院与金融监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之间的合力。(作者系中国证监会法律部主任)
证监会法律部主任程合红:探索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集体诉讼制度 强化金融消费者保护
日期:2020-03-02
来源:《清华金融评论》2020年2月刊